关于举办第三届山东省创业大赛 菏泽分赛区比赛 暨第四届菏泽市创业大赛的通知
作者:admin 日期:2016-08-02 浏览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播电视台,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广播电视台联合下发的《关于举办“齐鲁银行杯”第三届山东省创业大赛的通知》(鲁人社字〔2016237号)要求,为加快实现“科学赶超,后来居上”的目标,培育菏泽新兴创新创业品牌,弘扬菏泽创新创业文化,打造国内外创新创业人才社群,链接全球高端创新创业要素,鼓励和引导更多城乡劳动者在菏泽创业,经研究,定于2016年举办第三届山东省创业大赛菏泽分赛区比赛暨第四届菏泽市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名称

第四届菏泽市创业大赛

二、大赛主题

创业菏泽 创启未来

三、大赛时间

时间:20168月—2016910

四、组织形式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菏泽广播电视台

协办单位:菏泽市总工会、共青团菏泽市委、菏泽市妇女联合会、菏泽市经信委、菏泽市财政局、菏泽市商务局、菏泽市工商局

承办单位:菏泽市创业大学

官方发布平台: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hzrsj.gov.cn)、创天人才网(www.ctrczp.com)。

(二)大赛组委会

为加强对大赛的组织领导,大赛成立第四届菏泽市创业大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级大赛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由市劳动就业办公室、菏泽市创业大学组成,负责大赛各项赛事活动的统筹安排、组织协调、社会宣传、技术保障等工作。

五、组别和参赛条件


大赛分创业团队和创业企业两组进行比赛,创业团队组面向有创业意向或正在准备创业的自然人或创业团队,创业企业组面向已创业的企业(企业注册时间5年以内)。报名参赛团队(企业)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报名参赛人员须年满18周岁,可以是省内高校学生、农民工、社会人士以及海外归国人员。具体条件如下:

(一)团队组

1.有创业意向或正在准备创业的创业团队(含在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未经工商注册的在校大学生创业实体);

2.创业扶贫项目;

3.核心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

4.参赛者须为参赛团队核心成员或创始人;

5.团队负责人及主要创始人不担任其他企业法人代表;

6.非历届菏泽市创业大赛决赛获奖选手、历届山东省十大大学生创业之星、历届山东省十大返乡创业农民工。


(二)企业组

1.创业时间5年以内的小微企业(201171日以后在市内工商、民政部门注册的小微合法企业及机构),要求注册资本和年营业收入额符合国家有关小微企业划分标准(国统字201175号);

2.创业扶贫企业或机构;

3.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无知识产权纠纷;

4.创造就业岗位5个以上;

5.依法经营,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6.非历届菏泽市创业大赛决赛获奖企业。


六、大赛流程


(一)大赛赛制

大赛分报名、初赛、复赛和决赛四个阶段。初赛由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行组织进行。复赛和决赛由市级大赛组委会统一组织。

(二)大赛流程

第一阶段:报名

时间:由各县区自行确定

市级大赛组委会通过各大主流媒体、新媒体、网站、微信、微博等广泛发布大赛启动消息。各县区自行发动和组织报名。

第二阶段:初赛

时间:7月至831

由各县区组委会分别组织,每个县区限推荐晋级市创业大赛复赛的创业团队和创业企业各2个(不限行业)。县区组委会于91日前将推荐创业团队/企业的报名表(见附件2)、创业计划书(见附件3)等资料报市级组委会。

第三阶段:复赛

时间:92日至5

各县区创业大赛推荐选手,分创业团队和创业企业两组,主要采取“创业计划书评审+路演”的形式,路演由分赛区提供分赛区比赛路演影像,由市级创业大赛组委会统一组织专家评审团,角逐出创业团队组6个,创业企业组6个,共计12个项目晋级决赛。

复赛创业项目本着自愿的原则,纳入“菏泽市创业项目库”。

第四阶段:决赛

时间:201696日至10

总决赛分创业团队和创业企业2组进行,每组6个项目。决赛现场产生创业团队组和创业企业组相应奖项,并举行现场颁奖典礼。

七、奖项设置和奖励政策

(一)奖项设置

大赛设竞赛奖、组织奖。

1.竞赛奖。决赛每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1名和优胜奖3名。

2.组织奖。设立优秀组织奖,根据各赛区组织领导、赛程推进、选手质量、宣传报道等确定名次和奖项,由市级大赛组委会颁发优秀组织奖奖牌。

各奖项评分标准另行制定。

(二)获奖后的支持政策

1.奖金支持。对进入决赛的给予奖金支持。

2.政策包支持。

1)符合条件的企业落实一次性创业补贴和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等相关创业补贴政策;

2)免费创业培训和辅导,符合条件的优先推荐参加省级创业齐鲁训练营;

3)创业项目自愿纳入菏泽市创业项目库,优先向社会推荐;

4)推荐在菏泽市内创业孵化基地或创业园区落户,并落实减免房租等优惠政策;

5)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最高300万创业担保贷款支持,符合条件的个人按申请地政策给予创业担保贷款支持,按有关规定给予贴息;

6)大赛合作媒体跟踪宣传报道。

八、责任分工

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第四届菏泽市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的整体组织协调、宣传推广、报名发动、奖励政策落实,指导县区赛区赛事活动的组织等。菏泽广播电视台负责大赛的宣传推广和决赛录播。菏泽市财政局负责大赛奖励资金支持。

九、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密切配合。举办菏泽市创业大赛是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宣传创业政策、展示创业成果、弘扬创业精神、营造创业氛围的重要载体。各主办单位、协办单位、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加强对创业大赛的组织领导。各县区要提高认识,成立创业大赛领导小组,制定县区比赛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相互配合,紧密协作,共同抓好组织实施。

(二)精心组织,严格选拔。认真制定和落实大赛工作方案及比赛规则,体现大赛广泛性、群众性和专业性。要积极争取制定和落实获奖选手的表扬、奖励政策和规定,充分调动创业者参与积极性。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逐级竞赛和推荐,选拔出代表本地区水平的优秀选手参加决赛。要指定专人负责,并带领推荐选手参加决赛和相关活动。

(三)加强宣传,树立典型。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APP等媒体做好创业大赛的舆论宣传工作,重点宣传创业大赛的目的、意义、目标、步骤和要求,以及国家、省、市促进全民创业的政策措施,报道创业大赛进展情况,营造全民创业的良好氛围。要全面宣传展示创业工作成果,对获奖以及比赛活动中涌现出的优秀团队、企业和项目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展示活动,发挥获奖选手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请于本赛区创业大赛启动后及时报送工作进展和亮点。

联 系 人:刘红太 孟庆沣

联系电话:(05305965005 18265031088

电子邮箱:hzsjyb163.com 7273091163.com

附件:1.第四届菏泽市创业大赛组织委员会

2.第四届菏泽市创业大赛报名表

3创业计划书模板

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菏泽市广播电视台

(此件主动公开) 2016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