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菏泽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和选调公务员公告
作者:wangqi 日期:2016-09-01 浏览

2016年菏泽市市直机关

公开遴选和选调公务员公告


根据《山东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将2016年菏泽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和选调公务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和选调职位

公开遴选和选调职位为菏泽市市直机关(单位)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分为综合管理职位和综合文秘职位两类(详见附件1)。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我市市直、县区、乡镇(街道)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在编在职、已进行公务员(参照管理)登记、担任科级及以下职务且符合报考条件的工作人员,不包括中央、省垂直管理部门设在我市及以下单位中的在职人员。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报考公务员岗位的,应符合《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的意见》(鲁组发〔2012〕45号)有关要求。

(二)报考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0年9月5日以后出生);

4.在现单位工作满2年,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16年9月5日),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具备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遴选和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符合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区)、乡镇(街道)党政群机关,行政村(社区),企业、事业单位(市属及以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不在此列)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未经组织审核同意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尚在试用期内的(含任职试用期等)。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

报名工作采取个人自愿、组织同意,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交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6年9月5日9:00至9月7日16:00。

查询时间:2016年9月6日9:00至9月8日16:00。

报名网站:菏泽人事考试网(www.hzrsk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