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应急管理局发布安全生产首席专家引才公告
日期:2022-11-04 浏览

     为推进安全生产专业技术领域队伍建设,更好地实施“科技兴安”和“人才强安”战略,结合实际,现将菏泽市应急管理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2022年安全生产首席专家引进事宜公布如下:

一、安全生产首席专家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公正廉洁,热衷于安全生产工作。

2、熟悉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技术标准,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在安全生产领域具有一定声誉。

3、从事安全生产工作10年及以上,具有较高的管理水平、协调能力、专业素养、创新能力。既能够从宏观上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又能解决具体专业技术问题。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调查处理中具备“一锤定音”的能力。

4、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煤矿、危险化学品、安全工程等相关行业领域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5、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作,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被引进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其他条件,应具备下列项目中至少一项

1、参加过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2、煤矿、危险化学品、安全工程等相关行业领域市级及以上专家。

3、近5年内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省(部)级煤矿、危险化学品、安全工程相关科研项目1项及以上;或完成煤矿、危险化学品、安全工程等相关国家政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1项及以上;或省级政策、省级地方标准3项及以上,且正式发布实施。

4、熟悉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在我市安全生产领域内做出过突出贡献,或因安全生产工作被授予市级及以上表彰奖励。

5、近5年内,作为第三作者及以上,在SCI、EI所收录期刊上发表煤矿、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相关论文1篇及以上;或在CN、ISSN上发表煤矿、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相关学术论文3篇及以上;或公开出版煤矿、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相关著作或教材1本及以上。

6、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通过评审的安全评价与评估报告、检测检验报告、安全设计报告等安全技术服务报告70份及以上,且满足服务对象中型企业以上的项目数不低于二分之一。

7、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煤矿、危险化学品、安全工程相关发明专利1项及以上或相关实用新型专利3项及以上。

8、作为主要完成人,获省(部)级煤矿、危险化学品、安全工程相关科学技术奖三等奖及以上或国家级学(协)会煤矿、危险化学品、安全工程相关科学技术一等奖及以上。

9、作为主要完成人,研制开发的煤矿、危险化学品、安全相关的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列入市级及以上重点项目、课题,并已投入生产,可比性技术经济指标或安全水平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二、安全生产首席专家工作职责

(一)对我市安全生产监管提供政策咨询,提出意见、建议。

(二)指导、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调查处理。

(三)参与安全生产重大方针政策的制定,中长期安全生产发展规划的编制,安全生产现状的研究分析,相关专业领域重大问题的专题调研等。

(四)参与各类安全生产督导检查、专项整治等。

(五)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安全生产首席专家岗位需求

详见岗位需求表。

四、安全生产首席专家待遇及管理

安全生产首席专家为菏泽市应急管理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全额事业身份人员,被聘用为安全生产首席专家的人员首次聘用期限为1年,最多可以连续聘用3年。聘期期间实行年薪制,按40万元(税前)确定,不再执行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档案工资按考核结果正常调整。安全生产首席专家聘期结束后,如未续聘安全生产首席专家,工资福利按照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具体详见《安全生产首席专家管理办法(试行)》。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个人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到2022年11月16日16:00。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填写《菏泽市应急管理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引进安全生产首席专家报名登记表》(正反面打印),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报名邮箱(hzyj5788018@163.com),报名邮件统一命名为“首席专家+姓名+电话”。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恶意填写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审查

主管单位菏泽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并反馈审查结果。现场资格审查地点:菏泽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人事科)(菏泽市牡丹区泰山路5001号菏泽市应急管理局321房间),时间:2022年11月18日、11月21日、11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30)。

现场资格审查材料包括:

1、本人签字确认的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

2、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教育部学历

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信网学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聘任材料、资格证书等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目前在岗人员报考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函(原件),也可放宽至面谈面试之后,考察之前提供。

5、报名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材料须真实、准确,材料造假者将取消聘用资格,并计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没有按时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引进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审查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

六、综合比选、面谈面试

由省、市及相关部门领导、安全生产专家、教授等7-9人组成专家组,对报名人员材料进行综合比选,根据综合比选情况确定进入面谈面试范围人员。由专家组进行面谈面试,按照2: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对象。

七、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由菏泽市应急管理局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考察工作组,考察采取实地查看、调阅相关材料、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主要考察拟聘为安全生产首席专家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情况是否符合安全生产首席专家聘用条件,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所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核。

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考察对象档案有造假、重要材料和信息不一致等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出具书面考察意见。

(二)体检

体检在菏泽市公招考试定点的三级甲等医院范围内择一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考察范围的人

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八、聘用

对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菏泽市应急管理局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菏泽市应急管理局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受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1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参加其他招考(聘)、提出辞职或调出等事宜。

九、其他

1、在首席专家选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在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环节均需提供《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并做好相关健康监测记录。

2、本次引进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引进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3、本次招录发布的公告、简章、职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本年度、本月份。

4、本《公告》所列内容及未尽事宜由菏泽市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咨询电话:0530-5788018   

监督电话:0530-5788013、5788076